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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和园管理处食堂项目招标公告

2020-03-29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何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招标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何园管理处食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何园管理处食堂项目

项目编号SWCGDLG-202003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市何园管理处食堂项目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113,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41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0年4月15日下午2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5日下午2 :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缪晓庆

(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2129113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

),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下午2:30)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4月15日下午2 :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晓庆   

电话:0514-82129113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0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何园管理处

联系人: 方主任

电话: 0514-87235633

办公地址: 广陵区徐凝门大街55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

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号:514902678510909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免收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4月15  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5


招标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qtyy/zfcgwn/content/content.jsp?bsxxid=6adb029be08d48dba3c89734eb3a2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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